渝府〔2016〕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名称及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市市政委:
你委《关于市环卫集团变更注册资本金有关事宜的请示》(渝市政委文〔2016〕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市环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继续担负更名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继承原有债权债务,继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二、同意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变更后的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其中:市财政拨付的现金1亿元,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资本公积9亿元。
三、你委要督促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完善名称和注册资本金变更手续。
重庆市人民政府
抄送: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