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香山升压站~迎水桥330kV送电线路工程已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工作,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具体情况请登录宁夏环境保护网(WWW.NXEP.GOV.CN)查询。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2年12月19日—2012年12月26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1-5160759
三、电子信箱:E-mail: nxfsz@163.com
四、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上海西路99-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邮编:750011
五、联系人:常鸿
香山升压站~迎水桥330kV送电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香山升压站~迎水桥330kV送电线路工程
建设内容:线路全线位于宁夏中卫市境内,全长45.502km,全线除迎水桥变电站~#8杆塔同石迎330kV送电线路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外,其余段均采用单回路架设,新建塔基108基,利用已建双回路铁塔8基。
建设单位: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中卫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夏中卫市
工程投资:项目投资4327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工程于2010年8月开工建设,2011年4月建成投运
环评单位:广西泰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宁夏电力设计院
施工单位:宁夏电建集团送变电分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恒安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期环境监理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调查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建设前期环保审查、审批手续齐全。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运营单位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健全。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结论:送电线路施工建设及运行落实了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场地、临时占地以及线路塔基占地均采取了适当防护措施,有效减少水土流失,临时占地基本恢复了原有的土地功能。
2、电磁环境影响监测结论: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香山升压站~迎水桥330kV送电线路工程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符合《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场0.1mT的标准限值;无线电干扰符合《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中规定的0.5MHz时,53dB(μV/m)的标准限值。
3、水环境影响调查结论:
本项目跨越中卫市沙坡头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约2.4km,其中跨越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约0.8km,线路距最近取水井约600m,在基础和铁塔组立施工区域堆放塔材及其它施工材料,采取铺设塑料布等环境保护措施,未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4、声环境影响调查结论:线路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
5、公众意见调查结论:根据调查单位的公众意见调查结果,96.7%的被调查公众对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