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布200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2008年,全市各条战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与要求,坚持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大力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进程,在自主创新和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

  根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和《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津政发〔2005〕43号)的规定,经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超临界温度吸附理论和氢气与天然气存储基础研究"等15项成果2008年度天津市自然科学奖;授予"黄瓜主要病害分子标记的研制及应用"等10项成果2008年度天津市技术发明奖;授予“人胶质瘤的病理学与分子病理学研究”等195项成果2008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这些获奖成果涉及了化学、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机电一体化、医疗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标志着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

  当前,在世界金融危机和经济增长减速的情况下,我们面临严重的挑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解决困难、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的关键,要依靠科技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创造新产品、新服务,在面向内需以及扩大国际市场中,抢占科技制高点,实现经济科技跨越发展。二是要大力引进国外高端人才、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资源,提高自主研发和再创新的能力。三是要紧紧围绕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的需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加快发展,培育战略性产业,发展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为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市人民政府号召,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科技工作者要继续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两个走在前列"和"一个排头兵"的重要要求,按照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确定的"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不断增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使命感和自觉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干事创业,攀登科技高峰,为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