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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11年度天津市科技进步奖科技企业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8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区县:

  为了进一步促进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2011年度增设天津市科技进步奖科技企业创新工程项目评审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1年10月17日,9:00—17:00,过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

  天津市科委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和平路与承德道交口处)

  三、各区县原则上限定一个名额,同时认真做好初审工作,筛选优秀项目予以推荐,保证推荐质量。申报单位只限于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四、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天津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选择 “重大工程类”,依次按各栏目要求填写,最后生成推荐书的word文件。申报时需提交纸质推荐书及附件(装订成册)一式八份,其中一份原件;电子版一份(请刻成光盘)。

  五、市科委成果市场处

  联系电话:27129588   27116540

  联系人:刘  杰

  附件:

  1.天津市科技进步奖科技企业创新工程项目推荐评审补充说明

  2.天津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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