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区县:
为了进一步促进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2011年度增设天津市科技进步奖科技企业创新工程项目评审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2011年10月17日,9:00—17:00,过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点:
天津市科委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和平路287号(和平路与承德道交口处)
三、各区县原则上限定一个名额,同时认真做好初审工作,筛选优秀项目予以推荐,保证推荐质量。申报单位只限于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四、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天津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选择 “重大工程类”,依次按各栏目要求填写,最后生成推荐书的word文件。申报时需提交纸质推荐书及附件(装订成册)一式八份,其中一份原件;电子版一份(请刻成光盘)。
五、市科委成果市场处
联系电话:27129588 27116540
联系人:刘 杰
附件:
1.天津市科技进步奖科技企业创新工程项目推荐评审补充说明 |
2.天津科学技术奖励申报系统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