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争取到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发布日期:2013-05-27    浏览次数:2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发改投资[2013]491号文件下达省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45954万元,用于省12668套新建廉租住房和13272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去年7月份以来,全省上下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积极申报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逐步完善和落实项目前期条件。在此基础上,省发改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全省国有工矿棚户区项目编报情况进行审查,并主动衔接国家有关部门,努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日前,省政府批复了资金和项目分解方案,已由省发改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文下达到各市、州、县,并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条件,切实加强建设和资金管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信息统计工作,确保省今年新建廉租住房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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