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科技局,昆明高新区经发局、昆明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已于2013年11月12日在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发布,部分企业积极响应,提交了申报材料。为提高申报质量,切实做好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报送纸质件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
二、申报流程
(一)网络填报。申报材料及附件电子版均需通过“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填报。网址: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网上办事\重点新产品认定(xcpdj.ynstc.gov.cn)。
(二)网上审查。申报材料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所在地州(市)科技局负责网上预审,其中省属企业、中央驻滇企业、昆明高新区企业、昆明经开区企业的申报材料由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负责预审。通过预审的材料,由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在“申报系统”中确认是否同意受理或退回修改。
(三)正式受理。同意受理的申报材料(在“申报系统”重点新产品产品列表状态栏中显示“同意受理”),打印装订一式8份,由州(市)科技局、昆明高新区(经开区)科技管理部门、省属企业或中央驻滇企业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报送(或寄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一)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研发新产品拟在项目验收时进行新产品鉴定的,请在“申报系统”中“概要内容”选项卡内“是否申请鉴定”处进行勾选(企业自选研发产品不申请单独组织重点新产品鉴定的,请勿勾选),申报鉴定的材料由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直接进行形式审查。企业在申报前,应征得省科技厅相关计划项目管理处室的同意。
(二)报送的纸质件应与电子版材料内容完全一致。
(三)纸质件请采用普通线装、钉装或胶装,勿加塑料封皮。
(四)云南省重点新产品认定实施办法、2014年申报通知、相关要求见“申报系统”登录页面。
四、联系方式
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542号901室,邮编:650051
联系人及电话:龙向东 0871—63155414
此通知。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