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提醒公民勿盲目赴蒙古务工

发布日期:2013-07-15    浏览次数:2

   近期,我在蒙古务工人员因在当地未办理工作签证而导致的劳资纠纷时有发生。对此,有关地方和部门在积极处理的同时,已多次发出提醒。蒙古实行严格的外籍劳务许可制度,规定蒙古企业雇佣外籍劳务人员,必须为其办理工作签证,持商务、旅游签证在蒙古务工属违反当地法律的行为。

     据悉,截至目前,蒙古年度引进外籍劳务配额已用完,但有关地方在工作中发现,目前仍有一些公民听信熟人、同乡或者包工头推介,盲目到蒙古驻二连浩特领事馆,希望申请签证后赴蒙务工。

     为此,商务部再次提醒,中国公民赴蒙务工须谨慎,不要轻信个别人的宣传,更不要持商务、旅游签证赴蒙务工,避免上当受骗和自身权益受损。同时,公民赴境外务工时要通过具有对外劳务合作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的企业(名单可在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或商务部网站查询),办理合法的工作手续。同时,发现非法外派线索应及时向有关地方政府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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