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召开201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初评答辩会议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11    浏览次数:1

  各推荐单位:

  201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网络评审已经结束,山东省自然科学奖、山东省技术发明奖、山东省科技进步奖各学科、专业评审组初评答辩会议将于2012年6月18日开始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方式

  201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初评答辩会议将采用电话答辩方式,答辩分为项目介绍和项目答辩两部分。项目介绍采取在评审会场播放电子演示稿的方式进行;项目答辩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通过电话进行答辩;参加答辩的人员须为项目的前两位完成人,前两位完成人均不能参加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资格。

  二、答辩内容

  各奖种项目答辩电子演示稿应包含以下内容:

  (1)自然科学奖:简明扼要介绍立项背景或思路,科学发现及其在科学理论、学说或研究方法与手段上的创新及他人评价,论文被国内外他人引用情况,以及项目对促进学科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每位候选人对项目的贡献等。

  (2)技术发明奖:简明扼要介绍立项背景,发明点及相关技术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经济指标,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取得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况及他人评价,应用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促进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以及每位候选人对项目的贡献等。

  (3)科学技术进步奖:简明扼要介绍立项背景或总体思路,创新点及相关技术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经济指标,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性对比,取得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况及他人评价,应用推广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提高行业竞争力的作用和意义以及每位候选人对项目的贡献等。

  三、答辩材料要求

  1、电子演示稿的播放时间为15分钟,其中讲解项目主要技术内容时间不超过13分钟,介绍候选人对项目的贡献不超过2分钟。

  2、 电子演示稿应包含2种演示版本:

  (1)项目介绍演示版(可自动播放),演示版须由项目完成人员进行配音,由非项目完成人配音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答辩;

  (2)项目介绍答辩版(可逐页查看。在回答评委提问时,如需要对演示内容做解释,由现场工作人员按答辩人要求,逐页展示)。

  3、电子演示稿应可在我办所提供的演示环境下正常运行,并且为非压缩版本;如使用ppt进行演示,应将答辩录音内嵌至ppt中。会议采用的演示计算机配置如下:操作系统-Windows XP,Office 2003,多媒体播放软件-暴风影音。

  四、其他事宜

  请各推荐单位通知需参加答辩的项目单位,提前制作答辩材料,并将答辩材料及参加答辩人员回执刻成光盘由推荐单位于参加答辩时间2日前送交省科技厅科技成果处,逾期不报送视为放弃答辩。

  具体答辩时间安排将由省奖励办另行通知各推荐单位。

  联系人:房德山、赵建建、王奇

  电话:0531-66777090、66777089

  E-mail:sdsta@sdstc.gov.cn

  附件:201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初评答辩会议回执

  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6月7日

  附件:2012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初评答辩会议回执.doc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