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口废船进口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81号),现将2003年度进口废船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企业名单通知如下:
对经中国拆船协会核定,符合《中国拆船协会关于拆船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中拆船协字[2002]第7号)的拆船企业(名单见附件),从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按照财税[2001]81号文件规定,享受进口废船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
附件:
2003年度享受废船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企业名单
1、中国华星创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张家港市五友拆船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原张家港市五友拆船再生利用厂]、靖江市新民折船厂)
2、江阴市夏港长江拆船厂
3、常熟中常拆船钢铁总厂
4、张家港扬子拆船有限公司
5、荣成市拆船公司
6、广州市番禺区拆船轧钢公司
7、江门市新会区双水拆船钢铁公司(原新会市双水拆船钢铁公司)
8、江门市中新拆船钢铁有限公司(原新会市中新拆船钢铁总厂)
9、泰州市伟业拆船轧钢有限公司(原中商集团口岸船舶工业公司)
10、江苏苏物拆船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南京栖霞山拆船厂、靖江市敦丰拆船有限公司、张家港永旺钢铁有限公司)
11、安徽省华隆资源再生有限责任公司(芜湖拆船分公司)
12、辽宁省拆船轧钢公司(联营企业: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孤山拆船厂)
13、广东省金属回收公司
14、广东省金属加工厂
15、舟山市船舶工业总公司
16、新会区玉洲拆船有限公司(原新会市玉洲拆船有限公司)
17、烟台市牟平区金山港拆船厂
18、上海新华钢铁有限公司(合资)
19、天津天马拆船工程有限公司(合资)
20、北京中环绿舟科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江苏长荣钢铁有限公司、新会区广船南洋船舶工业公司)
21、天津市塘沽通远拆船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