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东省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名单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经委):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8〕7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7〕75号)精神,大力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根据《山东省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办法》(鲁经贸产字〔2008〕377号)要求,省经贸委确定在全省开展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工作。经各市经贸委组织申报和专家评审,省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评审委员会审核,省经贸委确认,认定济南市章丘市等10个县(市、区)或镇为山东省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名单附后)。
希望各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特色产业基地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指导,充分发挥产业集群在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上的重要作用。按照规划科学、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要求,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产业集群做强做大,为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山东省工艺美术特色产业基地名单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山东省龙山黑陶产业基地 济南市章丘市
山东省风筝产业基地 潍坊市
山东省年画产业基地 潍坊市杨家埠
山东省石雕工艺产业基地 济宁市嘉祥县
山东省陶瓷工艺产业基地 淄川区昆仑镇
山东省陶瓷琉璃工艺产业基地 博山区山头镇
山东省工艺家纺生产基地 威海市文登市
山东省桐、柳制品产业基地 菏泽市曹县
山东省蒲草编织工艺产业基地 滨州市博兴县
山东省工艺雕塑产业基地 潍坊市临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