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办,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清洁生产咨询服务行为,根据《山东省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我们组织了重新申报、评审山东省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在各市筛选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山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等40家单位备案为山东省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现予公布。同时,鲁经贸循字[2007]268号、鲁经贸循字[2007]399号、鲁经贸循字[2008]366号、鲁经贸循字[2009]356号、鲁经信循字[2010]207号文件公布的共36家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资质取消。
各市经信委、节能办要切实加强对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水平和质量。各咨询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科研和技术优势,按照备案公布的优势行业范围,协助有关单位开展好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咨询、技术研发与推广等相关工作,推动全省清洁生产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山东省清洁生产咨询服务机构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