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信办冶建〔2011〕32号
各市(州)经信委,省级有关协会、学会,有关单位:
2011年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已于5月1日正式开始。“十一五”期间我省冶金(含有色)行业、建材行业凭借科研优势和丰硕成果,取得了不同级别的省科技进步奖,对激励广大科技人员的科技创新精神,推动行业科技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冶金、建材行业本年度省级科技进步奖的申报推荐工作,争取更多更好的成果纳入省政府奖励范围,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奖励条件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规定执行。申报推荐四川省科技进步奖不收费。
二、工作要求
(一)因申报推荐奖励的项目需经过鉴定,并于2011年5月31日前在四川省科技成果档案馆完成成果登记,因此,希望抓紧做好鉴定和成果登记工作。2010年未评上奖的成果今年仍可继续申报,但需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补充。2009年、2010年已连续两年未评上奖的项目,今年不再申报。
(二)申报推荐材料:从今年起在专业组会议评审前增加网络评审程序。各项目申报单位确定一名管理员,5月1日起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厅网站(www.scst.gov.cn),进入四川省科技进步奖申报管理系统进行单位注册。单位用户注册后,请联系相关推荐部门审核帐号,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填写推荐书。5月31日前各项目单位完成网上推荐书的申报,同时上报10份纸质材料(1份原件,9份复印件)给推荐部门。
(三)各推荐部门的网上登录名和密码,请直接联系成果处索取(028-86730263、86719029)。5月31日前将各项目的《四川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及附件各一式10份、技术资料一套,报送我委。
联系人:杨家永
电 话:028-86265723
地 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 编:610013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