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发改投资[2013]728号文下达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20164万元,用于新建廉租住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四类保障性住房”)直接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去年7月份以来,全省上下按照国家政策要求,积极申报“四类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计划,认真完善、落实项目前期条件。在此基础上,省发改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对全省“四类保障性住房”项目相关前期材料进行复核、上报,加大汇报衔接力度,努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日前,资金和项目分解方案正在拟制中,待报请省政府批复后,即下达到各市、州、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