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5-10-30    浏览次数:3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吉工信办联〔2015〕42号 

 

各市(州)工信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县(市)经济局(中小局)、财政局: 

  为做好“十三五”的开局起步工作,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精准支持我省民营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步伐,依据《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企〔2014〕393号)要求,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重点工作,现将申报2016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引导资金第一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围绕打造和发展我省“3244”产业结构,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提高民营经济对吉林经济振兴支撑能力,增强民营经济竞争力和发展后劲,重点围绕保障民营经济运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优化融资环境四个领域安排引导资金。 

  (一)保障民营经济运行项目。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全面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培育和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对拉动就业与再就业作用明显、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具有“专精特新”特征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二)促进企业技术进步项目。围绕打造制造强省的十大领域,引导社会各类资源集聚,支持在关键领域加大投入。对石化、食品、装备、医药、冶金建材、轻纺、电子制造、软件产业重大技术工艺创新及产业化、产业集聚与产业链完善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项目。从增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效率出发,构建有机统一、功能完善的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对公共服务平台及社会化专业服务、创业孵化基地、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创业及技能人才培训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四)优化融资环境项目。围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着力构建多维融资服务体系,切实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对助保金池业务试点等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吉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良好。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除央企外,原则上申报企业需纳入吉林省财政企业信息库,并在上年度连续向财政部门报送企业财务信息。 

  三、支持方式 

  资金采取贷款贴息、事后奖补和无偿补助等支持方式,项目申报单位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申请资金。省工信厅和财政厅在审核筛选项目时将以上述支持方式的顺序来选择优先支持项目,同时根据项目和资金安排的实际情况,由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进行调整、最终确定给予企业的资金支持方式和额度,确保贷款贴息、事后奖补等间接支持方式占资金额度比例达到50%以上。 

  四、申报程序 

  为进一步强化引导资金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项目将逐步实现数字化管理,此次申报实行纸质申报和网络申报并行。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截止时间内登录网络信息系统,网上注册通过后填报申报材料上传。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对本辖区内申报单位(含中省直单位)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项目申报单位在进行网络申报的同时,按照本通知相关申报要求完成并打印纸质材料,报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审查确认盖章。市(州)、县(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汇总本辖区所推荐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出具正式文件上报省工信厅、省财政厅。  

  五、时间安排 

  11月3日前,申报单位进行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11月3日网络申报关闭,纸质材料申报截止。市(州)、县(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局对照审查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并进行推荐,11月10日网络推荐关闭。市(州)、县(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须在11月10日前完成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的审查和推荐工作,并将引导资金项目申请文件、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套)纸质材料报送省工信厅(其中项目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工信厅各相关业务处室),资金申请文件和项目申报材料各1份(套)报送省财政厅。同时,将项目申请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电子邮箱:gxtghtzc@163.com。 

  六、相关要求 

  (一)严格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弄虚作假、编造项目骗取资金的地区和企业,一律取消本年度及下年度申报资格。 

  (二)确保项目质量。市(州)、县(市)工信(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要按照文件规定,严格审查把关,须实地考察企业后择优上报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和网络申报内容须一致,上报资料要规范、完整,复印件必须清晰。因网络系统技术原因导致纸质材料和网络申报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材料为准。项目申报单位只能向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申报一个项目,同一独立法人单位申报多个项目或申报项目材料达不到申报要求的,视为不合格项目。 

  (三)按时完成上报。超过申报时限的上报项目不予受理。 

  通知文件下载地址: 

  1.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jl.gov.cn/ 

  2.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jlcztqyxxw.gov.cn/ 

  网络申报网址:http://www.goaw.com.cn/  

  联系人及电话: 

  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陈光远0431- 88904525  

  刘 健0431-88904699 

  省财政厅企业处:      王彦春0431- 88550570  

                        温化冰0431- 88550570  

  网络系统申报技术咨询电话:400-0431528 

  附件:1. 保障民营经济运行项目申报要求 

  2. 促进企业技术进步项目申报要求 

  3.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项目申报要求 

  4. 优化融资环境项目申报要求 

  5. 申报项目汇总表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15年10月20日 

   

  

文件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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