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的通知》(国科办外﹝2012﹞40号)转发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冯 凯
电 话:0531-66777165
附件:
1、《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的通知》
2、东盟博览会相关表格
山东省科技厅
2012年6月11日
附件:
附件1:科技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先进技术展的通知-国科办外[2012]40号.pdf
附件2:东盟博览会相关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