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两周年总结

发布日期:2016-01-12    浏览次数: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围绕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全面深化改革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以下简称“经改专项小组”)进一步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面上工作的统筹协调,将谋篇布局中长期改革和抓好年度任务分解落实有机结合,突出发展导向和制度创新,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改革红利加快释放,为我省加快实现“两个跨越”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主要工作举措
  (一)建立健全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制定经改专项小组工作细则,从机构设置、职责任务、运行机制等方面对专项小组内部运作建章立制。建立与小组成员单位及改革任务牵头单位的工作联络机制,主动加强与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汇报对接,及时掌握并推动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新要求新部署,形成了上下贯通、协调有力、运转有序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改革任务的推进落实。按照省委关于改革工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求,专项小组一手抓改革谋篇布局,一手抓具体改革事项落实。一是强化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设计和规划布局。制定了《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重要部署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经济体制部分91项改革举措,进一步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二是认真分解落实年度改革任务。分年度制定改革工作台账和专项小组重点工作推进方案,按照改革事项具体、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进度可控原则,将专项小组负责协调的中长期改革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成果检验形式,倒排时间进度,加强跟踪督促。三是推动出台一批重大专项改革方案。截至目前,专项小组已有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等15个专项改革方案(意见)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三)完善督促检查机制。对照《省委十届四次全会重要部署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和年度改革工作台账确定的改革事项,专项小组建立相应的督查台账,实行改革事项督查销账制,强化对成员单位及改革任务牵头部门推进改革工作的督查,确保每一项改革任务都能及时得到贯彻落实和有力推进。同时为贯彻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时掌握专项改革方案的推进落实情况,专项小组对已出台的经济体制专项改革方案进行了督查评估。目前专项改革方案的评估工作已顺利完成,改革方案总体落实情况较好。

  二、重点领域改革进展
  (一)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着力从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改革财政资金管理制度、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加强依法行政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省级政府职能转变。完成对省级有关部门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或调整设置了省卫生计生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厅、文化厅等。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改革基本完成,省以下的工商、质监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顺利推进。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制定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全省80%以上事业单位完成类别界定。加强对事业单位的整合规范和编制管理,促进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回归机关,全省减少事业单位1280个,核减事业编制14305名。
  (二)继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大幅缩减行政审批事项,省级保留审批事项精简为281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统一规范为230项,县级统一规范为182项,成为全国保留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全面取消省级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取消的进度总体走在全国前列,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普遍认可。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取消调整省本级非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186项,保留698项。清理优化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印发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清单。基本实现相同行政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名称和数量统一。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分别精减至5248项、6244项和6192项。实现了相同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名称和数量的统一。
  (三)稳步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着眼优化企业治理,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稳步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定省属企业资产合作项目征集合作方管理的指导意见,先后分两批向社会发布336个项目,积极引入非公有资本参与省属国有资本投资项目。拟定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指导意见。
  (四)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为认缴登记制度,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稳步推进成都、泸州、遂宁、甘孜四市(州)“先照后证”试点,试点地区工商登记前置许可由130项精简至13项。落实国家关于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目录,拟定我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单。改企业“年度检验”为 “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开展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简易注销程序改革试点,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商注册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今年1至9月,全省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44.83万户,同比增长19.17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拟定市场主体许可经营事项监管清单。拟定“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基本建成我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初步建立以信息公示、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
  (五)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按照“最大限度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最大力度改革定价机制规则、最大程度实现公开透明”的要求,制定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从深化价格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水、电、天然气、医药等八个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和加强价格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对我省价格改革进行了部署。公布《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与上一版定价目录相比,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缩减比例达80 %以上。持续深入推进经营性服务收费清理,截至目前已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109项。推动建立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合理确定试点县农业用水价格。改革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实施水电调节性能上网电价。启动输配电价改革前期工作。实施天然气增量气和存量气价格并轨,试点放开直供非居民用户门站价格,推动建立非居民用气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出台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意见和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制定电解铝企业实行阶梯电价的政策,以能耗为标准的阶梯电价逐步推行。
  (六)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制定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从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精减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改进投资项目核准方式等九个方面对我省投融资体制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大幅缩减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范围,2014年、2015年两次修订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累计取消、下放、转出核准事项66项,需省级及以上核准的事项减少60%。出台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企业投资管理进一步规范。不断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出台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实施意见、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积极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累计有108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上市,数量居西部第一。大力推进企业债券改革创新,引导和鼓励企业发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停车场、养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四大专项债券,推广项目收益债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等创新品种。率先探索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成功组建川南城际铁路公司,隆黄铁路叙毕公司组建工作有序推进。拟定我省铁路建设投融资改革指导意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城际铁路建设和运营管理领域。
  (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按照新预算法要求完整编制一般公共预算、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加大一般公共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力度,从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调出2.8亿元进入一般公共预算,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等10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启动我省各级2016-2018年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率先开展转移支付管理模式改革试点,进一步压缩专项转移支付规模,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和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补助占转移支付补助总量的比重达51.7%。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省级专项预算项目总数精减至280个,新的部门预算项目框架基本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范围扩大至全省所有县(市、区)及以上政府本级,试点总量居全国首位。省市县三级政府的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实现全面公开。完善省市县分税制财政体制,将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由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收入归属,调整为省与市县按35:65比例分享,将原省级分享的印花税、契税下划给市县,全面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市县财力进一步增强。健全政府性债务监管制度,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率和新增债务率纳入对市(州)政府的目标管理考核和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有序推进“营改增”和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今年以来,“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下降0.77 个百分点,煤炭资源税、稀土资源税纳税人税负分别较改革前下降1.3%和39.08%。
  (八)加快地方金融创新发展步伐。深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做大做强,自贡商业银行成功引进华西能源作为战略投资者,德阳银行、宜宾银行增资扩股方案成功获批。首家民营银行筹建工作有序推进。农信社联社改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取得新进展,全省已组建市、县农村商业银行29家。积极培育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全省已有6家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开业运营。加快发展融资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和信托公司,天府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工作有序推进,消费信贷业务范围不断拓展,长虹、五粮液两家财务公司获批开业。积极筹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获授权开展省内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加快保险业改革步伐,我省获批成为全国首个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省。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截至目前,全省经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达411家,管理基金规模达432.70亿元,A股上市公司达101家,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达261家,全省资本市场累计实现融资935.23亿元。
  (九)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强化规划对新型城镇化的引领和导向作用,编制四川新型城镇化中长期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四大城市群规划,优化调整主要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德阳绵竹市、宜宾南溪区开展国家级市县“多规合一”试点,省级县(市)域“多规合一”规划试点和城镇地下空间规划编制试点有序推进。推动城镇用地规模和结构优化,成都市纳入“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国家试点。制定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方案和管理办法。积极稳妥推进成都市郫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泸州市泸县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拟定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专项方案。深化提升扩权强县改革,将除甘孜、阿坝、凉山三个民族自治州和成都市外其余市的19个县纳入扩权强县范围,新赋予扩权试点县(市)40项经济和社会事业管理权限。印发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百镇建设试点的若干意见,将扩权强镇改革与百镇建设相结合,各地在下放管理权限、创新基层政府管理模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总结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改革经验。
  (十)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加快建立。围绕贯彻落实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率先实现次级突破,加快天府新区建设,推动成都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川东北经济区相关城市抱团发展。天府新区成功获批国家级新区,制定加快推进天府新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支持天府新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赋予天府新区省级投资项目管理权限。初步建立成都经济区、川南经济区和川东北经济区等经济区内的市际协调发展机制。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前后启动两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公开招投标,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深化川渝合作,着力推动两省市交通、信息、市场一体化,加强公共服务互助、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联动、产业发展合作。
  (十一)开放合作新体制建设稳步推进。围绕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积极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修订我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改革外商投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提高制造业外资开放度,有序扩大服务业外资准入。全省外商投资实际到位累计达180亿美元。推行以备案制为主的境外投资管理模式,支持省内企业拓展对外投资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今年1-9月,全省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增长55.8%。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战略,出台贯彻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部署的实施意见,制定我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实施方案。深化与欧美等国家(地区)的投资合作,与法德荷等国签署合作协议19项。积极探索创新境外委托招商机制。大力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一区四中心”建设。成都国际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成都铁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泸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获批设立。印发实施推进通关一体化改革和多式联运工作的方案,实现成都海关关区通关一体化,成都海关各隶属海关、办事处和四川检验检疫局分支机构全面推行“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企业物流成本进一步减少。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借鉴推广上海自贸区试点35项改革事项,在投资管理体制、海关监管制度和金融制度创新等方面初显成效。
  两年来我省经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实现了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的良好开局。但随着改革不断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工作推进机制尚待完善、攻坚克难的意识和能力尚待增强等问题和困难逐步凸显出来。下一步,经改专项小组将着力完善改革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建立常态化的改革调研机制和专项改革方案起草的会商机制,进一步强化提升改革能力的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常态化的改革业务培训机制,更加注重改革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下更大力气把改革工作抓实抓细,推动我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来源: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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