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文备〔2016〕10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从2016年起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
统一考试使用全国卷的通知
渝教招考〔2015〕17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考试机构,各高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2015年初我市向教育部提出了从2016年起重庆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使用全国卷的方案。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同意安徽等7省(市)从2016年起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使用全国卷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32号),同意从2016年起,我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全部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的全国卷,我市不再进行普通高考自主命题。鉴于全国卷中英语科目考试含有听力部分,因此,从2016年起我市不再使用英语PEST-2级听力考试成绩代替普通高考英语听力成绩。
普通高考采用全国卷后,因为普通高考命题的依据,仍然是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总体考查方面,仍然是立足基础,突出能力,注重考查考生进入高等学校继续学习的潜能;命题的原则和标准,仍然是确保安全、科学、规范、公平、准确,高考试题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对每一所学校、每一位考生而言,虽然命题的主体发生了变化,但不会给中学教学和复习备考带来很大冲击,所以也不会对普通高考的公平公正产生影响。
考虑到现行普通高考重庆卷的试卷结构在考查内容、题型、赋分、难度上与全国卷存在细微的差别,为了做好重庆卷向全国卷的平稳过渡,确保2016年普通高考顺利进行,市教育考试院要尽快与教育部教育考试中心对接,并邀请有关学科专家对重庆卷与全国卷的差异进行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供中学师生参考,并于2016年初(具体时间待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普通高考适应性训练;市教科院也要加强各学科教学、复习、备考的适应性研究,加强对各区县教研机构、学校学科教育、教学的指导和帮助。
请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机构接此通知后,立即转发给辖区的相关单位和学校,并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惑释疑、组织协调、指导培训、工作衔接等工作。各高中学校也要及时调整教学和复习备考方案,组织学生有序开展学习和备考。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