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企业5年内免所得税 广东出台扶持措施

发布日期:2003-07-07    浏览次数:2


  笔者从日前省经贸委、省中小企业局召开的农产品加工型民营企业座谈会上获悉,广东省将对农产品加工型企业采取下列扶持政策:对大、中型民营农产品加工和鲜活农产品运销企业,发放500个绿色直通车证;对企业加工生产用盐实行让利优惠;从2003年1月1日起5年内,对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大、中型企业的加工所得免收所得税。

  农产品加工型民营企业是广东省重点扶持的四类民营企业之一。参加座谈会的不少企业表示,目前广东省农副产品加工业还不发达,融资难、品牌战略欠缺、技术水平不高、市场准入门槛高、信息交流平台缺乏等问题困扰着农产品加工型企业。有企业表示,品牌化战略是企业打开国内外市场的必经之路,但广东省农产品加工业目前还没能打造出国内外知名品牌。农产品加工型企业在进入市场时在某些地方仍然会遇到地方保护主义的阻碍,农业型加工企业的市场准入平台与国企不在同一起跑线上。有企业表示,目前广东省一些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品附加值不高,有待企业加强与高校等科研单位的合作。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