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农质监字〔2012〕38号
关于转发农业部农办质[2012]26号文件做好农资打假案件查处工作月报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农资打假案件查处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农办质[2012]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请各市每月28日前及时报送当月农资打假及重点督办案件数据(附件2、3),并将本市5、6月份有关数据及春季和上半年农资打假总结、统计表(附件4、5)于6月30日前报送省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张平 邱庆浩
电 话:0531-67866093 67866351
邮 箱:nytzjc@sina.com
附件:1.农办质[2012]26号文
2.农资打假案件信息报送表
3.重点督办案件每月查办进展表
4.农资打假春季行动情况及大要案统计表
5.2012年1-6月农资打假情况及大要案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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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