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地税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地税机关采取80条政策措施,用足用好用活国家和自治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着力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服务广西西部经济强区、民族文化强区、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五区”建设。
自治区地税局在下发的通知中要求,为加快广西西部经济强区建设,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向非公有制经济、金融业、现代农作物种业、微型企业以及建设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倾斜。
为加快建设民族文化强区,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支持数字出版业发展特别是动漫产业发展。
在加快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模范区方面,重点支持全民创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大学生创业就业、残疾人就业、农民创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以及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创业就业。
在加快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方面,自治区地税局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支持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同时加快推进万家小型企业上规模工程。
为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自治区地税局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桂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桂林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糖果休闲食品产业园、边境地区发展倾斜。
据悉,自治区地税局还将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广西地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扩大“同城通办”试点范围、扩大使用自助办税终端系统、全面推行“免填单”服务、联手国税和金融部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税贷通”融资服务,助力广西“五区”建设。(胡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