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监局:关于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安监办〔2013〕151号

发布日期:2013-07-29    浏览次数:1

  遵义市安监局、毕节市安监局、仁怀市安监局、威宁县安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3〕8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24号)要求,结合我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按照减少层级、规范高效、权责一致的原则,现就仁怀市、威宁县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权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仁怀市、威宁县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权限

  比照市(州)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仁怀市、威宁县实施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

  (一)煤矿:负责辖区内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的组织验收工作。

  (二)非煤矿山:1、负责辖区内省属以下非煤矿山企业(含总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2、非煤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不含中央在黔企业、省属企业、外资控股企业及上市公司)。

  (三)危险化学品:1、负责辖区内应由县级安全审查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2、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3、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的安全许可;4、危险化学品三级标准化评审及发证工作(标准化评审单位名单可在省安监局网站上查询)。5、负责辖区内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6、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备案工作。

  (四)烟花爆竹:1、负责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零售)许可;2、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工作(标准化评审单位名单可在省安监局网站上查询)。

  (五)冶金等工贸企业:1、负责辖区内县(市)级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冶金等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工作;2、负责辖区内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审核、公告、颁证。

  (六)职业健康:1、负责辖区内由县(市)政府和县(市)政府授权的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总投资在1亿元(不含本数)以下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2、负责辖区内县以下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3、负责辖区内职业健康标准化二、三级企业创建验收工作考评。

  三、安全培训

  仁怀市安监局、威宁县安监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不含煤矿企业、中央在黔企业、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的考核、发证工作。

  四、应急救援

  仁怀市、威宁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运行机制暂时不变。

  五、事故调查与处理

  仁怀市安监局、威宁县安监局参与本行政区域内煤矿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煤矿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负责组织调查行政区域内其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对省局挂牌督办的较大事故处理意见需经省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批复案。

  六、安全生产信访、投诉、维稳和突发事件

  涉及仁怀市、威宁县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的信访、投诉、维稳和突发事件,由仁怀市、威宁县自行受理解决;涉及重大事项或省局认为需要直接受理的,由省局直接受理,仁怀市、威宁县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七、政务公开

  仁怀市安监局、威宁县安监局要按照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要求,尽快建立完善门户网站,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条件、程序、时限、结果、办事流程全部公开,便于当事人查询和接受社会监督。

  八、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清理

  仁怀市安监局、威宁县安监局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应当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黔府发〔2009〕6号)的要求办理,并定期对已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公开。

  九、信息传送和会议安排

  省局发往市(州)的公文、信息,同时发至仁怀市、威宁县;需通知市(州)参加的会议,同时通知仁怀市、威宁县参加。

  十、指标分解与目标考核

  仁怀市、威宁县2013年度安全生产指标分解和目标考核暂不作变动,仍按原控制考核目标及原定考核方式进行。2014年度仁怀市、威宁县安全生产控制考核目标及考核方式待省安委会研究决定后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仁怀市安监局、威宁县安监局应尽快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要积极主动与原所在市安监局和省局协调对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效运转。遵义市安监局、毕节市安监局要积极支持和帮助仁怀市安监局、威宁县安监局尽快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推进省直管县(市)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本文所列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仁怀市安监局、威宁县安监局与省局对口处室直接联系。

  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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