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主辅分离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3-08-21    浏览次数:4

甘工信发〔2013〕634号

  各市州工信委,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政策红利的引导激励作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鼓励和支持我省工业企业主辅分离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营改增”为抓手的结构性减税正成为推动我省工业企业主辅分离重要力量

  自今年8月1日起,我省正式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启动“营改增”试点工作。以此为契机,全省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将明显提速。

  (一)借助“营改增”,推进主辅分离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目前我省工业企业多数实行混合销售,即既上缴增值税又完成营业税,企业负担重,资金占用多,运营效率低。实施“营改增”推进主辅分离后,通过打通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将带来显著的减税效应和“溢出效益”,使企业税负大大减轻,生产成本明显降低,从而有利于企业集中精力发展主业,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二)借助“营改增”,推进主辅分离有利于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没有生产性服务业的强力支撑,制造业的竞争力难以提升。长期以来,我省大多工业企业呈现“大而全、小而全”的格局,经营松散、管理落后。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从工业企业中分离发展,走专业化、集约化的发展道路,不仅有利于优化企业组织架构和管理幅度,培植新的增长点,解决主业不强,辅业不快的矛盾,更有利于企业多元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合理配置市场资源,有效防范市场风险。特别对于企业集中精力进行自主研发、产品营销和品牌创建,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借助“营改增”,推进主辅分离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推进,产业分工将越来越细。工业企业将其生产流程中的仓储运输、产品销售、设计研发等服务环节分离出来,设立独立的法人企业或者外包给专业的社会化服务业企业,符合产业发展规律及产业分工。上海和广东等试点省市经验表明,“营改增”之后企业主辅分离积极性明显增强,企业内部分工更加明确,责任更加明晰,管理更加规范。主辅分离还促使企业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设备更新,成为效率更高的创新主体,推进产业层次从低端走向中高端。

  以“营改增”为契机,让财税改革的政策红利充分释放,我省工业企业必将迎来主辅分离、转型升级的重大转折。

  二、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原则。

  1、依法推进,创新模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指导企业正确区分混合销售和兼营业务中的服务业,因企制宜确定分离的内容和形式,重点在专业化、规范化、增强竞争力上下功夫。

  2、企业自主,政府引导。在坚持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各级工信部门给予一定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扶持,通过算账对比、实例分析,调动政府和企业两方面的积极性。

  3、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按照产业发展规律,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特点,针对服务配套的水平和层次,区别对待,突出重点,有序推进。

  4、内外结合,注重实效。企业主辅分离可采用自行组建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或将非核心业务委托给社会化、专业化服务企业两种模式。通过非核心业务分离,使企业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综合效益,同时实现地方可用财力的有效增长。

  (二)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全省规模以上具备主辅分离实施条件的工业企业80%实现主辅分离,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三年平均增长20%以上。培育一批功能定位准确、集聚辐射能力强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产业集群,形成与先进制造业发展相适应的产前、产中、产后完整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生产性服务业的服务保障能力与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高服务业占比,为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奠定基础。

  2、分步实施计划及工作重点。

  (1)到2013年底,在全省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工业企业中确保完成主辅分离企业50家。主辅分离的重点对象是大型企业,特别是在大中型国有骨干企业,即从原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中分离发展现代物流、交通运输、仓储配送、投资服务、技术服务、科技研发、信息咨询、工业设计、检测检验、安装装饰、广告营销、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经济实体。

  (2)到2014年底,力争全省规模以上具备主辅分离实施条件的工业企业50%实现主辅分离。重点发展信息、研发等生产性服务业。通过组织体制创新、运行模式创新,在各行业内扶持发展一批如技术研发、技术服务、项目集成、设备维修等内容,服务于本行业内的专业化的生产性服务业骨干企业,通过已分离企业(或业务分离)的资源整合,培养发展一批有实力、有核心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龙头企业。

  (3)到2015年底,力争全省规模以上具备主辅分离实施条件的工业企业80%实现主辅分离。重点培育发展信息软件、科技研发、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新型业态经济。引导分离后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向相应的园区集聚发展,以生产性服务业骨干企业为重点,整合区域发展,提升产业水平与层次。

  三、主要措施

  (一)分离发展科技研发企业。引导集团企业内部的技术中心、研究院 (所)分离发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研发等业务,组建运行独立、面向社会的科研服务企业。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相关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建立本行业的技术研究中心,争取每年培育3—5家省级以上技术中心。加强分离出的研发机构对外的科技交流与服务,吸引并集聚社会人才、技术优势,不断壮大自身规模实力,借助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积极承接社会科研、服务任务,提高技术水平与层次。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交易体系,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快对研发成果的转化与推广。以天水电子科技产业园、兰州软件产业园、兰白科技创新核心区、陇东能源化工创新区、天水装备制造业创新区等载体为基础,引导分离后的研发企业向其靠拢,促进相互间的技术交流和信息互通,逐步建立起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产业技术研究体系。

  (二)分离发展现代物流企业。重点在冶金、化工、有色、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中,加快分离发展与工业相配套的仓储、运输和物流,整合重组社会资源,采取合作方式组建专业物流运输公司,积极承揽全社会物流运输业务。对于运输量小的企业,通过外包形式,将自身的运输业务分离出去,依靠社会化、专业化物流企业提供服务,降低生产企业成本。经过主辅分离形成“一圈两翼三组团” 平庆工业

  物流组团

  。“一圈”即兰白现代工业物流圈,“两翼”即中心工业物流圈的东西两翼,东翼自兰白现代工业物流圈向东,由定西、天水两市组成,西翼自兰白现代工业物流圈向西,由河西走廊贯通武威、金昌、张掖、嘉峪关和酒泉五市。“三组团”指平凉、庆阳工业物流组团,甘南、临夏工业物流组团和陇南工业物流组团。

  (三)分离发展商务服务企业。重点分离发展兰州石化、酒钢集团、金川集团、白银有色集团、长城电工等贸易营销总部。整合企业内的采购与销售资源,建立统一、独立的贸易、营销公司,形成集中采购、销售的格局,保障原材料的质量和扩大对外的品牌效应,在立足于对本集团内的服务基础上,兼顾对全社会的服务保障能力,形成几个重要的工业原材料供货商。产品种类多,销售量大,适合品牌化经营的企业,鼓励实行连锁化、专卖店形式经营,打造自己的销售网络,在国内形成连锁规模。

  (四)分离发展专业化的配套服务企业。对于产品专业性要求高、配套能力较强的企业,鼓励其成立专业的配套服务公司,将售后服务分离,实行独立经营。在装备制造、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内,整合优化人力资源分配,对新能源维护等同类保障性业务进行整合,组建专业的服务保障公司,为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高效率的配套服务。

  (五)分离发展专业设计策划企业。引导企业与创意产业园、动漫产业园、工业设计园建立互动机制,在技术、人才方面进行优势互补。重点分离发展研发设计、建筑设计、广告设计、咨询策划、软件、传媒创意、影视制作、艺术创作,打造高附加值、高层次的服务企业,以提升制造业的创新水平。

  (六) 分离发展其他生产性服务企业。鼓励工业企业将生产环节中其他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专业服务进行分离,培育一批新兴的生产性服务业专业企业。

  四、切实抓好主辅分离工作的关键环节

  (一)分解细化主辅分离的目标任务。本意见的总体目标任务将进一步分解,以目标任务书的方式下达到各市州,各市州要明确具体分离任务和工作标准、要求,做到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各级工信部门根据目标任务拟订具体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确定具体责任人,特别是结合新修订的甘肃省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扎实推进工业转型跨越发展考核奖励办法,建立主要领导负责的目标考核管理机制,按步骤有序积极组织推进。

  (二)突出主辅分离的重点领域和分离业务。结合我省工业企业现状和产业发展层次,科学分析主辅分离的重点领域与分离内容。在三类重点领域开展分离:一是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且辅业收入占比较高的重点行业。如我省有色冶金、石油化工、水泥建材、装备制造等行业企业,积极引导其分离设立现代物流企业;对电力、燃气和自来水等垄断行业企业,积极引导其分离成立专业的服务、维修企业。二是科技含量较高或具备研发、设计能力的企业。如我省新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等行业企业,积极引导其分离设立研发中心、检测中心和设计中心。三是年营业收入或纳税额度较大的企业。其业务涵盖面广,经营多元化,覆盖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一整条产业链的企业。如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积极引导其开展主辅分离。

  (三)制定和完善主辅分离的扶持政策。根据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适时修订完善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当前“营改增”等政策红利的引导激励作用,调动企业实施主辅分离的积极性。加强研究分离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对于有关规费重复征收的,要从政策制订的层面予以解决,通过采取灵活的方式给予企业补贴,让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加大对企业分离初期的扶持力度,在企业效益步入良性循环后,予以适当调整。

  (四)加强主辅分离的宣传与培训。适时召开全省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工作推进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层层发动,加大推进力度。及时进行表彰,宣传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提高社会各界的认识,形成榜样示范、典型推动的良好局面。加强政策辅导和业务培训。组织税务、财政等部门对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和政策培训。使从事具体分离工作的人员吃透政策,掌握主辅分离的操作方法。

  (五)做好对主辅分离企业的指导与跟踪服务。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作用,每年确定一批企业,深入开展一对一的指导:帮助企业算好分离即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的一本账;指点企业如何开展主辅分离的一条路;帮助企业解决注册登记等问题的服务一条龙。加强统计分析与监测,坚持定期对全省主辅分离情况进行汇总并通报,深入研究企业在分离前后税负的变化情况,以及对地方政府财力的贡献,分析判断分离实际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各级工信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调查研究,科学编制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解决主辅分离中的重大问题。健全主辅分离情况报送和情况通报制度。建立长效发展、管理、培育工作机制,将主辅分离工作常态化。

  (二)注重规划引导,建立科学的统计监测体系。各级工信部门要研究本地工业企业主辅分离的重点领域,建立主辅分离企业名录。坚持适度集中集聚的原则,以基础条件好、资源相对集中地为骨干框架,发挥现有的集中优势,通过定点规划,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分离的企业向集中地发展,逐步形成分类明确、特色鲜明的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集聚区。对分离企业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建立规范的统计报表报送制度。对认定的分离企业,要严格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并作为分离工作年终考核、政策兑现奖励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优化环境,创新工作举措。鼓励企业创新分离的形式与内容,发展新兴生产性服务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中小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扶持。大力培养与引进以设计、咨询、法律、策划等专业为重点的生产性服务业的人才队伍。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技术评估、技术服务、技术转移、专利代理、科技信息、投融资、人才培养、法律服务等各类中介组织,积极搭建产业发展与交流平台,促进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完整的服务保障体系,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坚持分离与培育结合,打造完整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链。主辅分离工作与生产性服务业总体发展相结合,通过引进省内外生产性服务业知名企业,加强生产性服务业新项目的引进与培育,不断完善延伸我省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链。建立源头控制机制,将分离工作置于新办企业之初,对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在项目论证或筹建期间,主动跟进宣传,在项目建设前期落实分离工作。编制我省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建设库,梳理出各类生产性服务业重点企业,加强对其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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