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等18户企业为2015年度吉林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优秀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8    浏览次数:1

 

为了引导更多企业申请和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宣传和推广地理标志产品,根据《吉林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奖励办法》,我们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吉林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优秀企业”评选工作,经过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推荐,考核专家组评审,初步确定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等17户企业为2015年度吉林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优秀企业”侯选企业,现拟对这些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7日。其他企业和消费者如果对这些企业获得吉林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优秀企业”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提出,联系电话:0431—85237119。                                 吉林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2015年11月10日2015年度吉林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优秀企业”侯选企业名单 1、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2、吉林省富霞农业种子有限公司3、吉林长白明珠森林食品有限公司4、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吉林省龙湘米业有限公司6、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7、榆树钱酒业有限公司8、延边丰义土特产有限公司9、辽源龙泉酒业股份有限公司10、梅河口市福海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11、白山市腾诚木业商贸有限公司12、乾安县宏达农副产品经销有限公司13、白山市潜龙松花石文化产业有限责任公司14、抚松县露丰特产有限公司15、柳河县姜家店蛙田米业有限公司16、通榆县天牧畜禽养殖有限公司17、吉林省德泰绿豆产业基地集团有限公司18、集安市清河人参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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