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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辐射环境监督站现场督办中宁县违法稀土企业遗留放射性废渣安全处置工作

发布日期:2013-01-10    浏览次数:3

  去年底,自治区环保厅对经媒体曝光的中宁县烯土企业违法加工乱堆废渣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问题迅速组织辐射、监察等部门进行了现场调查、监测,并下发《关于中宁县烯土企业遗留废渣妥善处理的意见》(宁环发〔2012〕229号),要求地方政府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抓紧处置稀土废渣,防止造成环境污染。新年伊始,宁夏辐射环境监督站领导、专家一行专程赶赴中宁县稀土废渣违法倾倒地点,现场督办废渣处理处置情况。督办人员对具体承担本次处理处置工作的中宁县环保局详细讲解了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移交了《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浅地层处置规定》等文件资料,并就辐射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和稀土废渣的处置方案等问题现场交换了意见。同时还对几个备选的处置场地进行了实地考察,认真了解了备选地域地形地貌、地质结构等基本情况,为下一步共同积极稳妥推进该项工作有效落实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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