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问:广东省人才引进的重点对象有哪些?

发布日期:2009-09-02    浏览次数:4

 

 

        问:广东省人才引进的重点对象有哪些?

  答:创新和科研团队;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前两位完成人;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高层次人才,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高成长性项目的境内人员和境外留学人员;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和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外籍及港澳台地区高端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领军人才以及其他领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资料来源:《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