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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5    浏览次数:1

各市、县(区)农牧(农业)局、水产服务中心,厅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农牧厅安委会《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全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冬季及今后一段时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切实提高做好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渔业安全生产不仅事关从渔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直接影响社会稳定。春节将至、自治区“两会”即将召开,各级渔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渔业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做好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确保社会稳定和渔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落实责任,强化手段,全力以赴,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冬季不发生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要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打牢渔业安全生产的思想基础。

  二、突出重点,开展冬季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搞好安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养殖湖泊、池塘冰上垂钓、水库安全生产及冰上娱乐活动的安全隐患排查,对不安全因素要采取得力措施予以消除。尤其要对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和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对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挂牌督办、公开曝光、跟踪结果等措施,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排除安全隐患。

  (一)加强对养殖水域垂钓安全管理。当前,冰上垂钓、冰上休闲娱乐活动安全隐患增大。各地要对重点水域进行巡查监测,在养殖池塘水深、大水面冰面和冰上垂钓的危险区域要设置警示牌,提醒群众增强安全意识,防范冰上溺水等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湖泊养殖安全生产管理。要加强对湖泊、水库等大水面养殖生产单位(个人)的安全监管,指导生产单位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建立安全生产挡案。冬季破冰捕捞生产,养殖人员冰面上作业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组织生产作业。

  (三)加强渔政船舶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要排查渔政船注册登记、年检情况以及船员参加安全技能培训情况。对于生产用船要做好登记造册和维修管理工作。

  三、加强领导,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动

  各地要认真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依法查处各类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包括:谎报、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的;拒不执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无证或者证照不全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其他非法违法从事渔业安全生产经营的。建立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单位黑名单,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近期,各市县(区)要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由主管领导带队,对辖区内渔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留后患。

  四、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各地要着力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一是完善和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必要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二是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三是建立和落实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渔业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主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四是建立和落实安全资料归档制度,年初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将此作为年终考核验收的依据。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渔业局

  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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