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9    浏览次数:2

  各州(市)科技局,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主管部门:

  按照云南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部署,2014年云南省科技厅将在矿业与新材料、农业、生物与医药、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1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增强依托单位对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质量,经研究,现将2014年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要求

  (一)2014年建设的10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主要布局在重点行业、产业龙头企业和我省优势领域中,并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体。

  (二)申请认定的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符合《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暂行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告第14号)规定的条件。

  (三)申请认定的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由各依托单位自愿申请,依托单位应是行业、产业、优势领域的龙头,并在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中处于云南省首位。

  (四)申请认定的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经过云南省科技厅组织的认定培训。

  二、培训工作

  (一)培训内容

  1.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思路、定位、管理和运行机制。

  2.2014年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安排。

  3.实地考察学习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4年3月26 日(星期三),会期1天。

  1.上午8:30,会议报到(地点: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昆明市海口镇桃树箐)。

  2.上午9:00—11:00,学习考察(地点: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昆明市海口镇桃树箐)。

  3.下午14:00—17:00,会议培训(地点:云南省工人疗养院,昆明市西山区白鱼口)。

  (三)培训人员

  1.2014年拟申报认定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负责人各1人。

  为控制参训人员,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昆明市推荐5家依托单位参加;其余15个州(市)至多各推荐2家依托单位参加;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推荐2家依托单位参加;省属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各推荐1家依托单位参加。

  2.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省属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主管部门各1人。

  (四)培训报名

  1.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由各州(市)、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省属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推荐并报送,超限推荐参训人员不安排参加培训。

  2.请认真填写《2014年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依托单位信息表》和《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表》,于2014年3月21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传真至云南省应用技术研究院。

  三、认定材料报送要求

  请经过培训、符合认定条件、自愿申请认定的依托单位,认真编制《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科技条件平台类)》(请登录云南省科技厅网站www.ynstc.gov.cn下载),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一式8份于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下午18:00前报送云南省科技厅政务大厅服务窗口(省科技厅一楼)。

  四、联系人及电话

  (一)云南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普丽娜,0871—63104060

  (二)云南省应用技术研究院

  夏  宇  王应武  胡志辉,0871—63156903(兼传真)

  (三)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沈潜,13608875051

  附件:(点击下载)

  1.2014年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依托单位信息表

  2.参加培训人员回执表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nth="3" day="17"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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