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关于举办2014年“创业在上海”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24    浏览次数:2

各区县科委,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分园,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各大学科技园,各科技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上海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实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推动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引导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支持创新创业,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在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的基础上,决定举办2014年“创业在上海”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上海赛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上海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以“创业在上海”为主题,通过大赛的举办,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热情,宣传创新创业人物,树立创新创业品牌,同时打造一批科技创业明星,在这个过程中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创新创业,营造一个“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社会氛围。

  二、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团队组和企业组进行比赛。其中参赛企业应为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生产及服务等方面的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非上市企业。

  1、团队组参赛条件

  (1)在报名时尚未在国内注册成立企业的、拥有科技创新成果和创业计划的创业团队(如海外留学回国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实施阶段的优秀科技团队、大学生创业团队等);

  (2)核心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计划赛后6个月内在上海注册成立企业。

  2、企业组参赛条件

  (1)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2009年1月1日以后注册),生物医药等特殊行业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时间

  4月25日~5月25日。

  四、大赛流程

  大赛按电子信息、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等六个领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大赛报名:通过大赛的官方网站(http://www.shtic.com/)进行报名。

  2、分赛点海选: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每个分赛点按统一标准进行比赛。

  3、创新创业季: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入围企业尽职调查。

  五、奖励设置

  本届比赛将产生110名优胜队,其中团队组50名、企业组60名。110名优胜队将获得一定奖励以及上海市相关政策支持。

  1、大赛团队组前50名:推荐入驻本市科技创业苗圃,并给予5万元“科技创业计划项目”资金扶持;符合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申请要求的,给予10万基金扶持。

  2、大赛企业组分为微型企业(销售额≤3000万元)和小型企业(3000万元<销售额≤1.5亿元)两类:

  微型企业前50名:在下一年度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要求的企业,可获得上海市创新资金支持,企业注册地区(县)科委进行1:1的资金配套;

  小型企业前10名:在下一年度符合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申报要求的,可获得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称号及资金支持,企业注册地区(县)科委进行1:1的资金配套;

  大赛企业组若符合上海市创投机构联动项目申报条件的,给予优先支持。

  3、对于本次参赛并获得复赛资格的企业,科贷通“3+X”产品给予优先支持。

  4、进入上海赛区决赛的优秀企业和团队,将择优推荐至科技部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行业赛。

  六、联系方式

  网  址:www.shtic.com

  联 系 人:孙东方,孙炜

  联系电话:23119322,80100595

  传    真:63580799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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