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15    浏览次数:3

 

川办发〔20169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129

 

 

 

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1312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川委发〔20144号)精神,为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我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进一步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强引导,搞好服务,完善措施,促进民营企业以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为抓手,推进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管理水平,促进转型升级,全面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走可持续的现代企业发展道路,为推进“三大发展战略”和实现“两个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通过促进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民营企业产权结构向股份化转变、企业决策向民主化转变、企业班子向职业化转变、企业经营向规模化转变、融资渠道向多元化转变、员工管理向人性化转变的“六大转变”目标。2016年,重点促进100家民营重点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17年,全省1000户民营重点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20年,全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三、促进原则

 

  (一)坚持企业自主。充分尊重企业意愿,调动企业积极性,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增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遵循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据市场规则,政府通过服务引导、政策扶持、示范引领等方式发挥导向作用,加快企业产权结构多元化,推动企业治理模式社会化,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化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三)加强分类引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注重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发展历程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求,通过专业性和针对性的咨询和指导,有序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四、主要任务

 

  (一)完善企业法人产权。

 

  1. 促进民营企业明晰产权。引导企业通过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核实企业法人财产占有量,重点对企业的商标商誉、专利技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引导企业产权与企业家个人或家族财产分离,明确企业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为引入外部战略投资者、鼓励人才以技术入股、实现企业形态的进一步转变创造条件。

 

  2. 促进民营企业产权多元化。引导企业进行资本的多元化、社会化改造,实现企业产权结构的多元化、企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进行股份制运作、公司化经营。引进外部战略投资,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参与收购、产权受让、投资控股、合资合作等方式全面参与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拓宽融资渠道,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促进企业做大做强。

 

  3. 引导企业内部产权结构合理化。通过企业内部产权的合理再分配,增加职业经理人及技术骨干、员工的持股比重,使企业经营层和骨干人员与企业紧密连结起来,使股东和经营者利益相连,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 促进民营企业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按照股份制公司要求进行改革,使其既具有公司制的形式,又具有公司制的相应内涵。

 

  (二)建立健全组织制度。

 

  1. 促进民营企业制定规范的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的类型、规模、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明确公司的组织结构,明确公司的财务、审计、劳动人事、业务管理方式等。

 

  2. 促进民营企业建立规范的组织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引导企业规范组建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明确各自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调整优化原有家族制企业的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在议事程序、决策程序、议事规则、财务规则、工作准则和工作守则等方面规范运作,强化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形成相互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实现权、责、利的协调统一。

 

  3.注重发挥民营企业基层党组织作用。以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为统揽,坚持无党组织抓组织覆盖、有党组织抓规范提升,建立党组织和企业管理层双向互动工作机制,注重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引导民营企业党建与发展两手抓;探索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的有效途径,引导企业党建活动贴近生产经营、贴近党员、贴近职工,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和做强做大。

 

  (三)加强和改善企业经营管理。

 

  1. 从规范公司章程入手,健全公司运营相关规章制度,引导民营企业建立一整套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外部约束机制。

 

  2. 促进民营企业广泛采用现代管理方法,优化企业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完善内部风险管理和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质量、安全、财务、营销等管理,建立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3.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支持其申报进入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在海外资本市场上市,或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拓宽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4. 促进企业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塑造团队精神,注重企业与员工的双赢战略,通过人性化管理,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员工的归宿感和荣誉感,提高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增强法治意识,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五、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范围

 

  (一)规模以上企业。

 

  (二)本地重点培育的拟上市企业和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三)完成股改前期基础工作,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企业。

 

  (四)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争取上市、挂牌意愿性强和积极性高的企业。

 

  六、促进措施

 

  建立完善评估、培训、专家诊断、中介保障和宣传五大机制,条块结合、分层分类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一)建立完善评估机制。结合民营企业发展实际,在搞好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评估标准和机制,并以此为依据,分类别、分层次对民营企业进行评估。

 

  (二)建立完善培训机制。依托相关培训机构,通过分层、分类、分批举办培训班、组织学习考察等培训方式,组织对民营企业法人代表、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等人员开展现代企业制度有关知识培训,提升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能力。

 

  (三)建立完善专家诊断机制。邀请省内外高校专家和上市公司、券商、基金公司、私募基金、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高管,组成专家顾问团队,针对拟参与改制民营企业的情况,搞好分类指导,进行发展战略、企业诚信、社会责任、创新能力、治理机制、品牌建设、流程管理等方面的免费诊断咨询。专家顾问团队的运作要制定具体办法。

 

  (四)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制。依托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方法,充分依托科研院所、高校、证券、基金、私募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税服务中心、产权交易中心等社会中介组织资源,促进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五)建立完善宣传机制。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意义;组织宣讲团宣讲,重点宣讲已上市或已挂牌交易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企业发展不成功的典型案例以及改制阶段企业的良好发展势头,形成支持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良好氛围。

 

  七、促进步骤

 

  第一阶段:分层分类推进。按照一、二、三产业分类推进,各市(州)在对民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别推荐58家(成都市适当增加)民营企业作为重点改制对象。省政府重点促进100家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各地比照省的做法,分层分类推进行政区域内民营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第二阶段:诊断咨询。通过对拟参与改制民营企业情况的摸底,开展对企业的指导。组织专家顾问团队对拟参与改制企业进行针对性分层、分类诊断,提出诊断咨询建议,供企业参考。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引导企业根据专家顾问团队的意见建议,结合企业实际,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自愿对企业进行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公司、上市公司等方向的改制,帮助其完善企业治理机制、规范各项管理制度、拓展多种融资渠道。

 

  第四阶段:总结交流。召开1次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场会,交流成功经验,找出实施过程中的不足,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

 

  第五阶段:整体推进。2017年,整体推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全省1000户民营重点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2020年,全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基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民营企业的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召集人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省工商局(省民营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商务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工商联、四川证监局等部门(单位)以及省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分别确定1名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省民营办),由省工商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实行条块结合。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各市(州)人民政府要落实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属地责任,按照相关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省直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做好市(州)推荐企业的审核把关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共同做好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

 

  (三)建立通报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通报各地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的进展情况,介绍政策,宣传典型,推动工作。

 

  (四)注重学习交流。采取现场交流等多种形式宣传民营企业体制创新典型,并组织部分重点民营企业到体制创新成功典型企业参观学习或通过不同途径、不同方式进行交流学习。各地要及时向省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采取措施和存在问题等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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