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处银川市金凤区境内,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市正源北街以东,区医院以北,景安家园小区以南;北邻七号路,西邻规划中的三号路,南邻规划中的八号路。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住宅楼15座,商业楼1座、幼儿园1座、商业网点3处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用地面积66939.13m2,总建筑面积228208.8m2,容积率2.75,可容纳住户1360户,居住人数4896人,设停车位共计1190位,绿地率35.4%;本项目总投资约为86719.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630.5万元,占总投资的0.73%
二、环境影响及污染治理措施
1、大气污染物影响及污染治理措施
运营期采暖锅炉及厨房燃料为清洁能源天然气,污染因子主要为SO2、NOx和颗粒物,全部经抽排烟装置引至室外,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很小;锅炉烟气经锅炉烟道引至16#楼顶,并超过楼顶1m处排放;居民餐厨油烟废气经脱油烟机排放到集中烟道,并超过楼顶2m高空排放。通过预测,本项目运营期锅炉及地下车库中NO2、SO2、CO、颗粒物的最大落地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气对地面及宅区内的人群健康和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较小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很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商业废水和少量锅炉软水,排放量共计23.43万m3/a,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等,餐饮废水经隔油、沉渣池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的A等级标准,进入银川市第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产生影响很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时产生噪声值较低,与项目厂址现有背景值叠加后,各厂界的噪声值均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其中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产生量分别为1788.5t/a(4.9t/d)、286.1t/a(0.784t/d)。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不可回收垃圾清运至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理。对项目所在区域内居民以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总体评价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采用的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可行,具有较好的环境正效应,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 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楼中华 联系电话:18995036007
评价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楼);
联系人:张彦海 联系电话:0951-3080781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请到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八楼索取或登录宁夏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xshhky.com/)查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也可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