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农办发〔2013〕224号
各市(州)农业委员会(畜牧兽医局),委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切实维护动物产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我委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的通知》(农医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制定了《贵州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及时组织制定本市(州)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并按要求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意见和建议报我委防检处。
联系人:岳 筠
电 话:0851-5287855
传 真:0851-5289155
邮 箱:syc5287855@163.com
附件:《贵州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29日
关于印发《贵州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附件1:贵州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社会评议表.xls
附件2:贵州省动物卫生监督行风规范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