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14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10    浏览次数:2

各有关推荐单位:

  为做好2014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根据《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办法和要求

  2014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各州、市科技局,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单位,省级行业协会,驻滇部队,经省科技厅批准的具有推荐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科技进步奖中科技创业类候选人,由各州市科技局或省科技厅推荐;科技进步奖中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创新团队项目,由省科技厅推荐)。

  (二)专家推荐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可共同推荐1名(项)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奖种限于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每位院士应独立写出对候选人(项目)的学术、技术水平的评价意见。凡采用联合签名或代签名进行的推荐无效。

  2.上述专家每人每年只能推荐1 次。当推荐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有责任协助处理异议。

  二、推荐项目的应用时限

  推荐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公开发表或出版两年以上(即2012 年5 月31日以前发表或出版);推荐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其整体技术要求已应用两年以上(即项目在2012 年5 月31 日以前已经整体应用)。

  三、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人)按照《 2014 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候选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一)推荐材料及数量

  1.推荐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材料。其中纸质推荐书2套(含原始件1套,复印件1套,推荐书主件和附件一并完整装订成1套),电子版材料刻录成光盘1张;

  2.推荐杰出贡献奖候选人、科技创业类候选人和科技合作奖候选人,需附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粘贴在纸质推荐书原件相关表格中;

  (二)推荐书纸质材料与电子版一致,候选单位名称使用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候选人姓名与身份证或护照一致。

  (三)经国家有关机构批准的涉密项目,其推荐书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刻录成光盘,需派专人报送省科技奖励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不得通过网络传送)。

  (四)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候选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其所在单位应提交书面说明;

  2.候选人或候选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申请书,并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申请书由候选单位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候选人本人提出的需本人签名。

  (五)存在以下情况的项目,不予推荐

  1.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尚未解决的;

  2.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而未取得的;

  3.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的科技成果,不得再重复推荐云南省科学技术奖。

  四、推荐和受理要求

  (一)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推荐参加云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二)同一候选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被推荐为两项以上(不含两项)项目的主要候选人。

  (三)2013年度未授奖的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候选单位,如果再次以相同或者相关项目技术内容推荐的,应当间隔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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