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广东省如何简化引进人才手续?
答:《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规定:取消现行各种限制人才流动的规定,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引进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凡引进本意见第三条所列的高层次人才,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应随报随批,及时办结调动手续,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来粤,公安部门凭上述部门签发的调动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可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入户,不受户口指标和年龄等条件限制。本人不愿意迁移户口的,可办理《广东省居住证》,享受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资料来源:《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