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5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19    浏览次数:6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工信委,省通信管理局:

  近日,工信部印发了《关于召开2015年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的通知》(工信厅办函〔2014〕810号),定于2014年12月22-23日召开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其中12月22日9:30召开的全体大会,要求各省及有条件的地级市设分会场,并明确由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省级分会场人员参会工作,统筹协调地级市分会场的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任务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面总结2014年工作,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动员全系统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创新进取,促进工业通信业平稳健康发展,努力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

  二、省和地级市分会场地点

  省级分会场设在哈尔滨市联通分公司中山营业厅(南岗区中山路155号)会议室,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在当地设分会场(具体组织工作由工信主管部门商所在地联通公司)。

  三、省和地级市分会场参会人员

  (一)省级分会场:省工信委、省通信管理局领导及总师,处长、副处长,省工信委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二)市(地)分会场: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工信主管部门领导,根据会场情况可扩大至中层干部。

  四、有关要求

  (一)分会场不设主席台,与会人员着便装整齐就座,并于

  12月22日上午9:20时前就座完毕。

  (二)会场不悬挂会标,不摆花草。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关闭手机,保持会场秩序。

  (三)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及参会的总人数于12月19日11时前以传真形式报省工信委(联系人:宋洋,电话:82654479、13766809062传真:0451-82622155)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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