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科条字【2013】128号)精神,我厅经平台依托单位申报、市州初审推荐、处室综合推荐和专家评审论证等程序,根据综合结论,经研究决定,认定武陵山区特色植物资源开发创新服务平台等31个平台,为首批湖南省市州、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平台(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依托单位应进一步改善平台运行条件,健全服务功能,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创新运行模式和服务方式,为区域特色产业、中小微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广大农户提供更好服务。
二、经认定的平台统一以“湖南省科技服务与创新平台-XX市州、县(市区)XX平台”的格式冠名。平台依托单位应制作铭牌,在各主要对外窗口悬挂,实行挂牌服务。
三、平台主管科技局应当加强对平台运行服务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完善政策、资金等支持措施。
四、我厅安排的后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平台运行补贴、装备及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示范活动补贴等。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