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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5    浏览次数:3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构建我区科技创新体系,提高我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桂政发〔2006〕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1〕44号)要求,经依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我厅审查,同意认定广西艾滋病防治研究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广西医科大学)等11家重点实验室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被认定的重点实验室认真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积极探索科技创新机制,努力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系统性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为相关学科领域研究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储备与科技支撑。请各依托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优先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运行,并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

  2013年4月12日

相关下载:
关于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doc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认定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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