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科计函〔2013〕15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我省科技管理和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科技管理水平,省科技厅建立了涵盖我省各主要学科和行业的甘肃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为了与全省科技计划体系改革相衔接,进一步提升科技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各领域科技专家和更新原有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亟需增补专家的领域
(一)文化产业领域专家。包括文物保护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文化旅游、古籍文献等领域专家。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类专家。包括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专家。
(三)经济管理领域专家。包括宏观经济、区域经济、产业经济、投资、财会、金融等领域专家。
(四)企业管理类专家。包括大中型企业、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负责人和研发部门负责人。
(五)其他领域。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2.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以上,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发展动态;
4.年龄不超过60岁(两院院士年龄不限,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年龄);
5.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从事科技管理的处级以上干部;
6.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项目。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专家优先入选
1.两院院士;
2.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省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主任;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
3.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甘评审专家;
4.国家973、863、支撑计划、创新引导计划项目负责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重点项目负责人,中组部“千人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
5.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及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6.具有突出贡献并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7.博士生导师;
8.和我省企事业单位长期合作、学术造诣深、在国内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省外专家;
9.大型国有企业和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总工程师;
10.熟悉项目经济评价、财务分析等工作的经济管理类专家。
三、专家信息更新的步骤及要求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专家库的专家由其所在单位(地区、部门)进行推荐,并不断调整、充实、完善。各推荐单位登录甘肃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系统,查看本单位在专家系统的所有专家,进行专家信息更新工作。本次专家信息更新的步骤及要求如下:
(一)专家信息更新及新增专家
1.专家库已有的专家信息更新。请用系统初始化的登录名、密码登录系统,身份选择“专家用户”。登录名为姓名拼音、密码是888888,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如果登录时提示用户名密码不正确,可能是专家重名造成,请在登录名后加数字1,2…或通过推荐单位查询登录名)。登录后点击“专家信息维护”修改信息并保存,等待推荐单位审核推荐。
专家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熟悉学科和技术领域填写要尽量细化到三级学科,学术专长和研究方向介绍要简明扼要。电子信箱和移动电话是科技管理部门和专家联系的主要途径,请务必填写准确。专家个人简介是省科技厅遴选专家的主要参考依据,请申请入库专家简要介绍本人2010年以来的承担国家及省部级项目、发表主要学术论文、授予专利、荣获奖励(和学术相关)及重要学术兼职情况。符合专家优先入选条件的要在个人简介中注明(实验室、工程中心主任,国家科技计划评审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评审专家,国家、省级重大专项项目负责人等)。
2.新增专家。推荐单位登录系统后,点击专家信息—推荐专家—新增专家,输入新增专家姓名(输入姓名和手机号码即可,不需输入其他信息)保存后返回,此时,新增专家的登录名将显示在专家姓名之后(注意:专家姓名拼音相同的,系统将在姓名拼音后面加数字1,2…区分)。
推荐单位通知专家登录系统填写专家个人信息。专家登录系统的登录名为姓名拼音、密码是888888。登录后点击“专家信息维护”填写专家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等待推荐单位审核推荐。
(二)专家推荐审核
1.专家推荐。推荐单位登录系统,点击专家姓名,查看专家详细信息,进行专家审核推荐。对于符合条件的专家,先点选专家姓名前的复选框,再点击“推荐专家”按钮,正式推荐至省科技厅(特别要注意审核专家的移动电话、电子信箱、职称和技术领域等信息是否正确)。省科技厅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将列入专家库。
2.专家出库。推荐单位应对本单位在专家库的所有专家审核,进行推荐或出库工作。因已故、调离、长期未从事科学研究及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等原因而不能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不符合有关资质要求、不能参加有关咨询及评估活动的专家进行出库处理。操作方法是先点选专家姓名前的复选框,再点击“申请出库”按钮。不按时更新信息的专家库已有专家,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将其自动出库并删除。
四、注意事项
1.专家库建设是我省科技管理网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库更新工作,做好专家推荐审核把关工作。
2.各推荐单位和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院所、高新技术企业要积极向省科技厅推荐和本单位长期合作、学术造诣深、在国内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省外专家。
3.为进一步扩大专家遴选范围,本次专家推荐要关注省外、市州和高新技术企业的专家。各市州要积极推荐本地区的科研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和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总工程师作为评审专家,省直或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推荐所在单位主管科研的领导、科技处领导、直属企事业的总工程师作为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专家库的专家。
4.推荐单位专家推荐工作请于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9月30完成。如个别单位有符合要求的专家而没有推荐资格,由单位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推荐专家。
联 系 人: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牛振明 张利平
联系电话:(0931)8885117 8811093(兼传真)
系统咨询:杨生举 蒙 杰
联系电话:(0931)8887734转81,85
甘肃省科技厅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