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3年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6    浏览次数:1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监管局,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征集2013年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的通知》(安监总厅科技〔2013〕110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安全科技“四个一批”(即一批安全生产科研攻关课题,一批可转化的科技成果,一批可推广的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一批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要紧密结合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应急救援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申报。

  二、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采用自愿申报模式,项目实施经费由项目实施单位承担。项目经省安全监管局初审后推荐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的,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三、凡被列入安全科技“四个一批”的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计划,优先纳入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扶持范围,优先安排项目推广使用,优先参加安全科技成果奖评审。

  四、申报单位应当编制《2013年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申报书》(请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www.chinasafety.gov.cn“安全科技”栏目下载),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光盘1份,于2013年8月20日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规划科技处。

  附件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5日

 

 

 

 

 

 

 

 

 

 

 

  (联系人:倪银邦,联系电话:0851-6891444,邮箱:7021607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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