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
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项目推荐实行归口管理制度,不受理个人申报和推荐,所有申报项目必需通过推荐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和推荐。
(一)推荐单位
1.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农机、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气象等部门;
2.省直有关单位。
(二)推荐要求
推荐项目应符合《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条件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项目应当立足广东农业生产需要,应用先进技术,解决农业生产实际技术难题,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2.申报项目必须是在广东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
3.项目完成单位必须为有效的注册法人单位。
4.推广成果原则上必须为5年内通过鉴定(验收)的成果。
5.技术成果手续完备, 特殊类型项目如农药、兽药、肥料、饲料等在未获得许可和审批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6.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7.奖励对象为省内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和推荐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报和推荐单位请登陆广东农业信息网(http://www.gdagri.gov.cn),在“服务大厅”→“业务系统”→《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推荐。
(二)项目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需详细阅读《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在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励申报评审系统查询下载),按照要求进行推荐和申报操作。
推荐单位要按照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农技推广奖办公室”)指定的账户和密码(新增推荐单位另行通知)登录《系统》,查阅、审核和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自行注册本单位的账号和密码(如同一单位有多个申报项目,请分别注册账号和密码),并登陆系统填写申报书和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相应附件材料(原件为准)经扫描后以JPG图形格式或PDF文件上传至系统。
(三)申报材料:
1.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两部分。申报书(经推荐部门网上提交后由申报单位从《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及附件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首页不另加封面。
2.附件材料包括:(1)县级(含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的立项任务书;(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验收证书、品种审定或产品证书等相关材料;(3)推广计划和技术方案;(4)技术推广工作总结;(5)生产应用效益证明。
3.各推荐单位负责对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和报送。书面材料必须与网络申报材料完全一致。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和有关人员签名后,由推荐部门统一上报省农技推广奖办公室。
4.项目完成人:申报推广奖项目的完成人中,县级及以下基层工作者比例不得低于30%;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务员)不得参加申报奖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能作为项目完成单位及项目完成人申报奖项,每人不能同时申报两个项目的完成人。
5.报送材料要求:种植业、畜牧业、农机项目申报书一式1份;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气象项目申报书一式2份。同时报送《项目简表》(系统自动生成)一式20份。申报书统一要求使用浅绿(或相近颜色)硬纸封面,并进行胶装,申报书内容要求双面打印(特殊附件除外);《项目简表》要求双面打印,不装订。申报书与《项目简表》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2012年1月9日—2月15日;
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2月25日。
省农技推广奖办公室地址及电话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省农业厅科教处(510500)
联系人:刘晚治 张晓日
电 话:020-37288842/37288262
技术支持:广东省农业机械研究所信息部
联系人: 刘海峰
电 话:020-38480582-1006 13450350515
附件:1.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在《系统》上下载)
2.2011年度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下载:粤农推奖办〔2011〕3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