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科技局,各高新区(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众创空间建设,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省科技厅拟推荐一批众创空间在科技部备案。经备案的众创空间将由科技部统一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和服务体系。
请各单位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5〕297号)的精神和要求,按照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原则,推荐尚未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和服务体系的并经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众创空间进行备案。推荐工作由各地科技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并于11月30日前将推荐函、众创空间信息汇总表及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报送到科技厅火炬计划办公室。
联系人:陈延光 电话:0431-88979697
邮 箱:jlkjthjb@163.com(请发送信息汇总表和基本信息表电子版)
邮寄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 邮编:130041(请邮寄推荐函、信息汇总表和基本信息表)
附件:1. 众创空间基本信息表
2. 众创空间信息汇总表(由各科技管理部门填写)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11月6日
附件内容:
附件1和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