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省商务厅拟公布责任清单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27    浏览次数:1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5]21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和建立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5]44号)要求,按照省政府审改办的统一部署,省商务厅党组高度重视,扎实开展了建立责任清单工作。

  截至目前,共梳理商务厅行政职权对应责任清单38项、公共服务事项8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9项,已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并上报省政府审改办审核通过,现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期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7日。

  联系人:赵天明 联系电话:0431-85636847

  邮箱:JLSSWTRSC@163.com

  附:商务厅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目录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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