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东省如何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发布日期:2009-09-02    浏览次数:3

 

 

        问:广东省如何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才?

  答:《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规定: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抓紧制定南粤功勋奖、南粤创新奖评选办法,设立南粤功勋奖2名,每名奖金3000万元;设立南粤创新奖5名,每名奖金500万元。继续做好南粤友谊奖评选工作,加大对贡献突出的外国专家表彰奖励的力度。上述奖项每两年评选一次。

  (资料来源:《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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