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省级物联网产业基地:
为加快我省物联网产业发展,根据《山东省物联网产业发展规划纲要》(鲁政发〔2010〕114号)精神,经研究,确定筹建山东省物联网产业联盟,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山东省范围内物联网领域重点企业,包括物联网产品及设备制造、软件产品开发、系统集成、网络与运营服务等相关领域企业。
重点物联网产业推荐范围:涉及鲁政发〔2010〕114号提出的“5412工程”的重点企业(“5412工程”,即:5个物联网核心技术领域、4大物联网产业和12类物联网重大示范工程,详可参见鲁政发〔2010〕114号文件)。
二、报送要求
1、各市经信委推荐企业不超过15家,组织有关单位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省级物联网产业基地可通过当地经信委组织审核(济南、潍坊、威海、济宁、日照)推荐企业不超过20家。
2、请各市经信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省级物联网产业重点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同时建立市级物联网产业重点联系企业联系调度制度,筹备建立市级物联网产业联盟。
3、我委指定山东省物联网产业联盟(筹备)组织汇总并初审,经我委组织评审后发布。请各有关单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于2011年8月15日前报送产业联盟秘书处,逾期不予办理。
三、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信息化处韩旭东电话:053186126262
省物联网产业联盟(筹备)秘书处于登杰电话:13356671985
电子邮箱:hanxudng@163.com
附件:省级物联网产业重点企业申报表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附件一:[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