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实施内外贸联动,促进我省消费和进口,我厅拟于近期组织全省进口食品(包括红酒、奶粉、水果、肉类冻品、禽类冻品、植物油、小食品等食品)的企业与省内大型商场和超市进行对接。具体设想是:进口企业与大型商场和超市签订互利互惠合同,大型商场和超市开辟进口消费品销售专门区域,在进场费、供应商网络信息链接费、售后服务保证金、条码费、特殊堆头和端架费、海报促销费等方面对进口企业尽可能给予优惠;进口企业将进口商品配送给大型商场和超市并由商场和超市按全省统一零售价格进行销售,针对不同商品按照销售额的规模事先约定比例支付大型商场和超市利税;我厅给大型商场和超市发放“湖南省商务厅指定进口食品销售专区”铜牌,要求并监督进口企业与大型商场和超市双方相互签订供销诚信合同。
为做好上述工作,请各有关企业根据本企业进口商品类别选择填报《全省食品进口企业情况摸底表》(分类的7个表格附后),并于6月10日前将《全省食品进口企业情况摸底表》的纸制文档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我厅进口促进处(联系人:黄新建;联系电话:0731-85281212、13607310444;邮箱:13607310444@163.com)。
特此通知。
湖南省商务厅
2014年5月29日
附件:全省食品进口企业情况摸底表1-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