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信委:关于公布第二批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名单的通知(鲁经信装字[2012]354号)

发布日期:2012-07-05    浏览次数:2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促进我省装备制造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园区)管理暂行办法》(鲁经信装字〔2010〕561号)要求,在各市推荐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论证和公示,现认定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2家单位为第二批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产业园区管理工作,抓好指导和服务,及时跟踪了解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第二批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名单【点击下载】 

 

nth="7" year="2012">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