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促进我省装备制造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园区)管理暂行办法》(鲁经信装字〔2010〕561号)要求,在各市推荐基础上,经过专家评审论证和公示,现认定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2家单位为第二批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产业园区管理工作,抓好指导和服务,及时跟踪了解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第二批山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名单【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