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省级城乡市场流通发展引导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12-03    浏览次数:1

  为扩大消费,搞活城乡市场流通,根据《吉林省省级城乡市场流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粮[2014]345 号)和《关于申报2016年吉林省城乡市场流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吉商财务[2015]44号)精神,经对各地申报的城乡市场流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初审,项目评审专家审核,拟确定20个项目基本可行,可以实施,准备给予支持,现予以公示(具体项目见附表)。

  公示项目时间为20151127日到124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431-856627408563799388553925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财政厅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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