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全厅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将安全生产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安全生产是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基本前提。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到位。
二、认真排查,及时整改,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近期,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对厅机关大楼、家属区、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安全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器材合格、人员到位;厅机关各处室具体负责对所属办公场所电源、计算机及各类用电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厅机关车队负责对机关公务车辆车况进行安全检查,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在此基础上,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应改尽改。排查及整改结果由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向厅务会报告。
三、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保障机制。厅机关党委要将安全生产教育列为组织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牵头、各处室参加的安全隐患季度排查整改制度。
厅直属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参照执行。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