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泡菜十强企业认定”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24    浏览次数:4

成都市农委,有关市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各泡菜加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发展四川泡菜产业的决策部署,做大做强四川泡菜企业,提高泡菜产业水平,提升四川泡菜企业知名度和市场认知度,经中国·四川泡菜国际展览会筹备工作协调会议定,定于20116月上旬-7月上旬举办“四川泡菜十强企业认定”活动,活动由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主办,省泡菜协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符合《四川泡菜十强企业认定办法》规定的企业,均可以申报参评。《四川泡菜十强企业认定办法》和《四川泡菜十强企业认定申请表》可直接从四川农业信息网(http//www.scagri.gov.cn)或四川省泡菜协会网(http://www.sichuanpaocai.net)上下载。

  二、申报要求

  本次认定活动涵盖省内各类泡菜企业,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认真填报《四川泡菜十强企业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11630日前提交到四川省泡菜协会办公室。联系人:李涛、卢戟 胡祥钰;联系电话:028-855055878550502085505523(传真);地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4号(610041)。

  三、认定程序

  623-7月3,接受企业申请,复核申报材料;

  74-10日,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认定。

  请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当地符合条件的泡菜加工企业参与本次认定活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