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2012年度国家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辽科奖办发[2011]9号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绥中县科技局:
现将国家奖励办《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奖字[2011]64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省2012年度国家科技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我省推荐的国家科技奖励项目(人选)除符合国家科技奖推荐通知要求外,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省科技一、二等奖或省科技功勋奖、省国际科技合作奖。
2.项目整体技术处于国内同领域领先水平、经济或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申报单位可参照《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相应奖种填写说明要求,于2012年1月5日前,通过各推荐部门(单位)向省科技奖励办公室推荐具备条件的项目(人选),逾期不再受理。
二、形式审查
奖励办将对照国家科技奖推荐要求和我省的推荐条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项目(人选),填写相应奖种的推荐书,经推荐部门(单位)报到省奖励办。
三、公示
审查通过的项目(人选)于2012年1月在辽宁科技信息网、辽宁科技成果网和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遴选,遴选后报省政府审批。
四、推荐材料
经省政府批准推荐的项目(人选),按照省奖励办分配的推荐号和校验码,按要求上传相关推荐材料,并形成书面推荐材料。
联系人:马占军 024—23983421 csymz@126.com
李 枫:24—23983422(fax) purpleelf@126.com
[附件:1.关于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