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项水上涉企收费取消和免征

发布日期:2013-09-03    浏览次数:3

  从交通运输部新闻发布会获悉:交通运输部正在清理规范涉及航运企业和营运船舶收费项目,共取消、免征了7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10个具体收费项目,取消或暂停收取4项监管服务性收费,并采取措施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梁晓安表示,此次专项清理规范工作主要包括:第一类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共取消和免征了7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10个具体项目。即船舶证明签证费、油污水化验费、海事调解费等。

  第二类是监管服务性收费,共取消或暂停收取了4项监管服务性收费,即免除货物托运人或代理人承担的集装箱开箱查验过程中的取样送检费用,取消船舶供受油作业布设围油栏规定等。

  第三类是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船舶交易服务机构收费,将船舶交易服务费与船舶交易价格脱钩,改为按次定额收费等。(2013年8月30日《经济日报》第6版 记者齐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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